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夏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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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武汉市江夏长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的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评价范围内基本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叠加值均可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废水经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金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武汉段,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实施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于敏感目标处的叠加值可以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进本填埋场填埋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部门。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基本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本项目为中心,边长5.5km)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事先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六、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36号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管波
联系电话:15827543391
电子信箱:1424534383@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7-87860251
传 真:027-87855201
电子信箱:215591590@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附件一:长山口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二: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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